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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说,他高中那时特喜欢一个漂亮女孩,她的男朋友有1米9多,人帅气并有着高超的球技。多年以后他突然顿悟,未来他的儿子若有了喜欢的姑娘,他会告诉他用尽全力和办法去追到她得到她。他说:“如果年轻时都不能为你喜爱的姑娘勤练腹肌,加强球技和温柔体贴主动,那以后人生还指望个毛追求?”
我是女孩儿,但是从小到大,我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暗恋的滋味,也不喜欢暗恋别人。我的暗恋憋不了多长时间就会露馅儿,因为我总倾向于恬不知耻的走上前去告诉别人我对他们的欣赏和好感,并且展开追求,被拒绝也无所畏惧。不知道为什么,我对恋爱所产生的伤心和难过都不会太长,我认为我追求爱情的原始目的只是为了甜蜜。
为了追求甜蜜,我主动找人谈恋爱,或者发自内心的接受一场恋爱。因为不再感到快乐而分手,又因为找到快乐而再次恋爱。我解决爱情这件事的方法论只有一个,为了甜蜜。这是我认为最有道理并且最有根据的方法。如果说生活本来就充满了各种痛苦,学习会辛苦、工作不称心、家庭有矛盾、前途渺茫而无助,那么为什么还要谈一场令自己不快乐的恋爱而再添烦忧?为什么还要在恋爱中绞尽脑汁、机关算尽、患得患失?为什么还要在千回百转的迟疑和揣测中错过原本可以使我们幸福的人?为什么还要跟错的人勉强下去延续自己的痛苦?为什么忘记了其实爱请的本质无非是令人感到快乐而已。
当然,如果人人都是如此想法,那世界上大多数言情小说和电影早就不复存在了。这些文化消费品带领我们走进别人虚构或真实的爱情世界,带来巨大影响。通过它们,我们并或多或少的从中“树立”自己的爱情观,跟随着曲折离奇的爱情故事“修正”对自己爱情经历的看法,借鉴着别人谈恋爱时总是如双胞胎一样如影随形的“痛苦”和“快乐”,并且捆绑式的移植到自己的恋爱经历中,理所应当的为痛苦挖坑儿。
对于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来说,谈恋爱也许是人数最少、人际关系最简洁的一种行为,一切情感故事在两人之间展开。若以空间范围来讲,两点之间的距离,从任何一端被切断,这两点都会迅速散开,成为单独的主体,等待着下一次连合。我喜欢这连合的过程,就像我最开始讲的,我不喜欢暗恋别人,我喜欢主动追求,这让我感到快乐,这种快乐是很简洁很纯粹的,因为我理所当然的在做我喜欢做的事,追求爱,并自然而然的剥出爱的甜蜜,享受它。
我不赞同“有爱就有痛”这种教条的定义,这其实从根儿上就是错的,因为这样看待“恋爱”的人们误解什么是真正该追求的“爱”,“痛苦”也需要重新思考,重新审视,重新定夺。讲到这里,不得不提到宗萨蒋扬钦哲仁波切一篇关于爱情的演讲,其中有一段话精辟之极,讲述了“爱与贪着”的区别,在最后这里转述一下,作为最好的解释。 “热恋中的男女总希望二人能永远不分开,想尽一切办法要把对方绑在身边,只要一分开就感到痛苦,会用尽各种方法追踪对方的行动。虽然嘴上说是关心,其实不过是为满足自己的占有欲望,当贪念愈来愈多、多到无法满足时,我们就会因为达不到而产生痛苦,这就是为什么当我们爱一个人愈深,痛苦也愈深的道理。
贪着就像是一种迷幻药,常有美丽的外表作装饰,当我们被以爱做掩护的贪着缠上时,就堕入五里雾中无法看清事实。热恋中的人很难用理智去分析眼前的这个人是否真正适合自己,眼里看到的尽是对方优点,因为分不清爱和贪着的界限,一心一意只想让对方完全属於自己,而结婚似乎就是满足这念头的唯一方法。婚后占有对方的贪念减少、激情慢慢消失,这时才会用理智看待生活,婚前对方的优点在此时完全消失不见,两人开始互相埋怨,抱怨对方与婚前判若两人。其实眼前的人并没改变,只不过当初并没有静下心来用理智判断而已。当生活中充斥着不满与抱怨,当初爱得你死我活的两人,最后可能落到对簿公堂终至分道扬镳的结局。”
所有的这些话都送给我的好朋友,祝你在悲观的世界中早点儿解脱,找到真正的快乐。